1. 患者先请出具所在省份医保部门签发的转诊证明,证明需要注明患者要前往青岛市市立医院就诊,并注明需要接受哪些治疗或检查项目。
2. 患者到达青岛市市立医院后,需前往医疗付费办公室办理预约挂号手续,并提交转诊证明。
3. 医疗付费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审核转诊证明,确认后将患者的信息录入电脑,并开具发票。
4. 患者前往对应科室就诊,并出示发票及医保卡。
5. 就诊完毕后,患者凭借医保卡结算,支付个人应支付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外省医保患者来青岛市市立医院就医时,需要提前准备好所在省份医保部门签发的转诊证明,并在就诊前办理预约挂号,否则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报销条件:
1、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人员已办好异地备案,且医疗费用发生在备案有效期。
2、已办好异地转诊审批,且费用发生时间在备案有效期内。
报销资料:
1、门急诊病历;
2、住院病历(包括医嘱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和麻醉记录等);
3、出院记录;
4、有效票据;
5、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异地备案表(异地安置、长期驻外需提供);
7、原籍证明/学校证明(学生回原籍报销);
4、转诊审批表(异地转诊);
5、社保卡或社保卡号。
报销流程:
异地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所在单位或本人或家属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即可。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备齐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