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零售药店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3)评估: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
(4)公示:对于评估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零售药店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方法一:检查打印软件问题换一个其他文档尝试一下,如:WINDOWS自检页是否正常,:如果正常,代表打印机没有问题,检查软件文档问题,如果不正常,具体通过下面操作进行判断。
方法二:检查打印机任务是否清除。进入电脑开始程序找到【打印机和传真】,找到您的打印机图标,双击打印机图标进入,看任务栏里面是否有任务存在,如果有,选择【打印机】菜单进入,选择【取消所有文档】。取消完毕后,重启打印机,再尝试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