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育津贴报销有效期为一年内。
1. 根据政策规定,广西生育津贴的有效期是从津贴发放日期起算的一年内。
这意味着,在一年的时间内,您可以申请报销该津贴。
2. 在这一年期间,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费用清单等,提交给相关的医疗保险机构进行报销。
3. 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有效期,很遗憾,您将无法享受该津贴的报销待遇,所以请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确保您的权益。
1、计划生育证明,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人本人身份证,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