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正式单位不能用临聘人员当支部书记。
原因:支部书记是党组织的重要职务,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动员党员群众参加党的活动、督促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等重要任务。
正式单位应该优先考虑聘用正式员工来担任支部书记,以确保党组织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临聘人员虽然可以担任一些职务,但不具备担任支部书记的资格要求。
内容延伸:如果某些紧急情况下需要临时任命支部书记,应该按照临聘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能力进行严格评估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党员身份和相关工作经验,以保证党组织的正常运行。
同时,在任命临聘人员担任支部书记时应征得党员代表和上级组织的同意,遵循民主原则和程序。
1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临聘人员不能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和基层党务工作者,而支部书记属于基层党务工作者之一。
因此,临聘人员不能当支部书记。
2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党组织的稳定性和纯洁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得以保持和提高。
3 如果临时需要支部书记,建议通过其他渠道招聘正式员工担任,或者由在职的正式党员担任临时工作,在保证党组织稳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资源的作用。
正式合同是指企业与非全职雇员(如外包、临时工等)之间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有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正式合同注重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而非全职雇员的工作时间及社保等问题则由外包公司承担。
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正式全职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主要规定内容包括职位、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等。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员工的权益保护更为严格。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享有各种福利和工资待遇,同时也需要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