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2013年12月《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属于,可以申报退税。
这些情形可以退税:2022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22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0000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以下是一些危险化学品注意事项:
1. 了解化学品性质: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务必了解其性质、危害和安全措施。查阅相关的安全数据表(MSDS或SDS)以获取详细信息。
2. 个人防护:在接触危险化学品时,务必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围裙、口罩等。根据化学品的性质选择相应的防护装备。
3. 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如通风良好、防火、防爆的专用仓库。储存时应遵循相应的储存要求,如分类储存、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等。
4. 运输: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相应的运输规定,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包装、标签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化学品泄漏、碰撞、阳光直射等。
5. 使用: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如避免产生火花、防止化学品飞溅等。尽量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操作,并避免长时间接触化学品。
6. 应急处理:熟悉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如发生紧急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断火源、撤离现场、报警等。
7. 培训:参与危险化学品操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化学品的危害和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化学品的合规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