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是指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来寻找和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在管理比较完善的公司,多会建立合格厂商的档案或名册,因此采购员不必舍近求远,应该在现有的厂商中去甄选,分析或了解他们是否符合采购所需物品的要求优良的品质,准时交货,合理的价格及必需的服务等。
除此之外,还有公开征求的方式、阅读专业刊物、上行业网站、上搜索引擎、参加产品展示会、协会或采购专业顾问公司等方法。
其中招标法是当采购数量大、供应商竞争激烈时,可采用招标法来选择适当的供应商。它是由企业提出招标条件,各招标供应商进行竞标,然后由企业决标,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协议。招标法可以是公开招标,也可以是指定竞级招标。公开招标对投标者的资格不予限制;指定竞标则由企业预先选择若干个可能的供应商,再进行竞标和决标。
协商选择法是在供货方较多、企业难以抉择时,也可以采用协商选择的方法,即由企业先选出供应条件较为有利的几个供应商,同他们分别进行协商,再确定适当的供应商。当采购时间紧迫、投标单位少、竞争程度小,订购物资规格和技术条件复杂时,协商选择方法比招标法更为合适。
采购成本比较法是对质量和交货期都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则需要通过计算采购成本来进行比较分析。
采购方式通常不是根据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分类的,因为采购方式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金额、紧急程度等条件来确定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则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本身的目的和用途来区分的。
然而,有些组织或企业可能会将采购方式与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结合起来考虑,以便更好地管理采购过程和资金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采购方式分为经营性采购和非经营性采购:
- 经营性采购:指用于企业、组织日常运营和业务活动的采购,包括生产原材料、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通常需要快速响应,采用竞争性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
- 非经营性采购:指用于支持组织非日常运营的投资性、公益性或福利性采购,如新建或扩建场馆、购置文化设备、开展公益活动等。通常采用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因此,采购方式可以根据企业或组织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包括经营性采购和非经营性采购,但不是常规的分类方式。
应该是先开会后询价。具体流程如下:
1 、询价时间告知市招标办、资金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2 、递交报价函。被询价供应商在询价文件限定的时限内递交报价函,工作人员应对供应商的报价函的密封情况进行审查。
3 、询价准备会。在询价之前召集询价小组召开询价预备会,确定询价组长,宣布询价步骤,强调询价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询价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4 、询价。询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开启供应商的报价函,作报价记录同时签名核对,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询价文件所列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一至二名成交候选人同时排列顺序。
5 、询价报告。询价小组必须写出完整的询价报告,经所有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员签字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