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暗在物理意义上确实是可以并存的。在自然界中,白天有阳光照射,是光的存在;而夜晚,阳光消失,黑暗降临,是暗的存在。然而,即使在白天,也有阴影的地方,这些地方便是暗的存在。因此,光和暗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共存的。
1.光是以波的形式传播,光是一个物理学名词,其本质是一种处于特定频段的光子流,光源发出光,是因为光源中电子获得额外能量,如果能量不足以使其跃迁更外层的轨道,电子就会进行加速运动,并以波的形式释放能量,反之,电子跃迁如果跃迁之后刚好填补了所在轨道的空位,从激发态到达稳定态,电子就不动了,光是沿直线传播的,在广义相对论中,由于光受到物体强引力场的影响,光的传播路径被发生相应的偏折。
2.光波,通常是指电磁波谱中的可见光,可见光通常是指频率范围在
3.9乘1014至
7.5乘1014赫兹之间的电磁波,其真空中的波长约为400至760纳米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为3乘108米每秒,是自然界中物质运动的最快速度,光波是横波,其中电场强度E和磁感应强度B彼此相互垂直,并且都与传播方向垂直。
光和暗并不存在彼此的排斥,它们可以和谐共存。在自然中,白天有阳光而夜晚则有月亮和星星的灯光,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同样,在人类的生活中,我们需要工作和休息的时间交替,这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恢复精力。
暗的存在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光明的时刻,光和暗可以互相促进,构成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所以,光和暗的并存是自然、必然和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