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病种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2、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1. 打开您所在地区的社保网站或社保手机APP,这通常是由政府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
2. 登录您的个人账户,通常需要提供您的社保号码、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验证。
3. 寻找相关报销信息查找功能或菜单项,一般可以在首页或个人账户页面中找到。
4. 在报销信息查找界面中,选择2023年作为查询年度。
5. 点击查询按钮或确认,系统将会显示您2023年的门诊报销额度信息。
请注意,具体的查询方式可能因地区和社保系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操作步骤,您可以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查询。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社保机构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能累计
在职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400元的部分,可按比例报销,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职工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此次共济保障还调整了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标准为恩施州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年定额为1200元。
同时,职工的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家贯标赋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