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顺序志愿批次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同分排序规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高考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二、加分政策。投档时承认各省份规定的加分,安排专业时也承认其加分。
三、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属于中外联合办学类项目,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四、学校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级差的原则进行,专业级差为:2、1、1、0,江苏省、上海市的专业级差为1、1、1、0。
五、当扣除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以下原则优先安排专业:一是专业志愿优先;二是当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理科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外语、数学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