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是指在与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时违背公平诚信原则,采用欺骗、误导、诋毁、抄袭等恶劣手段,从而达到自己获得商业利益的目的。法律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和处罚主要包括侵权赔偿、停止非法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商业诽谤赔偿等。同时,政府通过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工业产权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侵犯他人商标、商号,假冒原产地名称、产地标记,假冒、仿冒服务标志,泄露技术秘密,冒用其它工业标志等行为;
(2)经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酬金和回扣,搭卖,营业上的诽谤、出卖商业秘密,有奖出售和折价出售等。
(3)利用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诋毁性广告、带有强迫性的广告、欺诈性的广告或生产商批发商的广告等。
1 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而定的。
2 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使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2)不正当地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并使用;(3)拒绝交付货款、货物等;(4)恶意诋毁、攻击竞争对手;(5)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限制竞争;(6)模仿、冒充他人商标、名称等;(7)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3 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应考虑具体情形和市场环境。
同时应采取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法律宣传等措施,减少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