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因为公司欠你的医药费是属于经济赔偿的范畴,和利息无关。
即使欠款已有二年之久,只有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包含了利息的部分,才有可能可以向公司要求产生的利息。
因此,向公司要求二十年产生的利息是不合理的。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公司仍然不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你可以向行政机关或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公司欠医保和社保费用,并且更换了法人,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欠费情况,并尽快补缴欠费。
2.与原法人和新法人协商,确保社保和医保费用的连续缴纳。
3.及时更新公司的法人信息,包括法人变更手续和相关文件的办理。
4.与员工沟通,解释情况并保证他们的权益不受影响。
5.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未来的社保和医保费用按时缴纳,避免再次出现欠费情况。
1、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债权人是不能起诉股东的。
2、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