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高血压的农村居民可以获得政府的补贴。
2. 这是因为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病,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程度相对低,为了更好地保障其健康,政府制定了相关的补贴政策。
3. 具体来说,包括两部分:一是门诊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给予门诊药品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二是住院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给予住院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
这些补贴政策可以有效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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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还与专业医生合作,每周推送一篇专家解读的高血压疾病知识文章,为广大患者提供科学、实用的防控建议。此外,公众号还开设了在线问诊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微信直接向专业医生咨询问题,解决疑惑。总之,这个公众号是高血压患者和关注健康的人们了解和掌握高血压防治知识的好渠道。
(一)申请
参保职工患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和类风湿性四种门诊大病,须持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应的检查报告;患上述四种门诊大病以外的其他十一种门诊大病的,须持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或出院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统筹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填写门诊大病审批表,经审批后办理《门诊大病处方本。
(二)就医
1、参保职工应当持《门诊大病处方本、医保卡和身份证,自行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与之签订《门诊大病就诊服务协议,并进行门诊治疗。
2、参保职工对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满意的,需变更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在每年12月1日至31日,到重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变更就诊机构,重新签订协议。参保职工从次年1月开始,在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大病医疗。
(三)报销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一个医年度内(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个人先自付500元,其余部分在门诊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职工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负担70%,直接在医院前端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