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企业用地,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组织、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土地。
2.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乡镇所办的集体企业,其权益和产生的效益归乡镇范围内的所有集体共有,应该属于大集体,村办企业或个人合办的企业才属于小集体。
是按档案年龄算。如果退休时。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样的。一般都是按档案里记录的那个年龄算,因为档案里的记录都是比较早的,也是最可靠的。所以说你退休时要按档案年龄算。